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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FEM 内科团队很高兴能参与制定这些生育力保存建议。

伊莎贝拉-沙纳瓦兹-拉谢雷(Isabella Chanavaz-Lacheray)在文章上署名,霍勒斯-罗曼(Horace Roman)是对提案进行排序的专家小组成员。

第 3 部分--育龄妇女子宫内膜异位症的生育力保存指征

  • 12如果双侧子宫内膜异位症大于 3 厘米,则建议保留生育力。
  • 13对于卵巢储备功能正常的妇女来说,如果首次出现小于 3 厘米的单侧子宫内膜异位症,则不宜建议保留生育力。
  • 14如果首次单侧子宫内膜异位瘤大于 3 厘米,建议根据年龄和卵巢储备情况逐一评估是否有保留生育力的指征。
  • 15建议对复发性单侧子宫内膜异位症病例讨论保留生育力的问题。
  • 16对于单侧卵巢上的子宫内膜异位症,建议保留生育力。
  • 17如果子宫内膜异位症患者需要进行卵巢刺激以保留生育能力,建议尽可能在囊肿切除术前进行,以便在卵巢易于穿刺的情况下增加保留的卵母细胞数量。
  • 18对于没有卵巢受累的轻微子宫内膜异位症,不宜建议保留生育力。
  • 19 如果子宫内膜异位瘤过大和/或不易进入卵巢进行穿刺,则建议在引流后进行卵巢刺激以保留生育能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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